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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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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9-24     浏览量: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国足协有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的具体要求和规定,9月23日,中国足协下发通知,就做好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足协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和权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考虑到人员变动,中国足协重新调整了中国足协的微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委员会),全面领导中国足协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各学院上报提交的国家奖助学金初评结果。

中国足协要求各学院也相应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对象、申请条件、评审(公示)程序等方面的政策要求,继续完善本学院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操作流程,按照中国足协下达的指标人数,认真细致地组织评审工作,且评审结果要在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严禁两人以上(含两人)分享一个指标和金额,不得要求学生以任何形式捐赠奖助学金;评审操作过程和结果都必须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然后上报中国足协。

根据政策规定,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其中两项排名具体要求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前10%,且其中至少一项排名位于最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申请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学习成绩原则上成绩应居于评选大范围的前15%以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习成绩位次靠前的学生没有被推荐的,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且需理由充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为更准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分4000元、3000元、2000元3档进行评定。考虑到贫困生比例大于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比例,不能获评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贫困生就只能是“一般困难”等级。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但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目前,按照中国足协的统一部署,各学院学生申请和学院内的初评推荐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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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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